关键绩效考评指标分解表
关键绩效指标 | 指标定义 | 考评标准 | 被考评部门 | 数据来源 (考评部门) |
当期销售收入计划完成率 | (当期实际销售收入/当期计划销售收入)*100% | 每减1%扣1分,每增1%加2分,增减分幅度30分。 | 分公司、区域市场 | 财务部 |
当期销售回款实现率 | (当期实际回款额/当期计划回款额)*100% | 每减1%扣1分,每增1%加2分,增减分幅度30分。 | 分公司、区域市场 | 财务部 |
应收账款回收率 | (当期应收账款回收额/去年应帐账款总额)*100% | 当期以月计算,要求标准每月下降10%,每增1%,增2分,每减1%,扣1分。增减分幅度为10分。 | 分公司、区域市场 | 财务部 |
当期新增经销商个数 | 指当期已签经销协议,已开始销售公司产品并有销售回款的经销商个数 | 按公司规定要求,以当期需要发展的经销个数为标准,少一个经销商扣2分,多一个经理商加3分。 | 分公司、区域市场 | 营销服务部 |
当期新增超装饰公司个数 | 指当期已签合作协议,已开始与公司建立业务关系,并有销售回款的装饰公司个数 | 按公司规定要求,以当期需要发展的装饰公司个数为标准,少一个装饰公司扣2分,多一个装饰公司加3分。 | 分公司 | 营销服务部 |
当期费用预算控制率 | (当期费用发生总额/当期费用预算总额)*100% | 每增1%扣1分,每减1%加1分,增减幅度为5分。 | 分公司、区域市场 | 财务部 |
当期解决投诉率 | (当期解决的投诉数/当期投诉总数) | 标准为95%,每增1%加1分,每减1%扣1分,增减分幅度为5分。 | 营销服务部 | 客户投诉记录及客户反馈情况 |
当期客户投诉回复不及时次数 | 指未按规定在24小时内未给客户回复或有处理意见后未及时告之客户的次数 | 每发现一次回复不及时扣3—10分,扣分幅度为20分。 | 营销服务部 | 客户投诉记录及客户反馈情况 |
客户投诉内部协调不及时次数 | 指未按规定及时与相关解决客户投诉部门协调沟通、监督、催办的次数 | 每发现一次内部协调不及时扣3—10分,扣分幅度为20分。 | 营销服务部 | 解决客户投诉部门 |
周工作计划未完项数 | 指每周工作计划中规定的工作内容未完成的任务数 | 每发现一次扣2—5分,扣分幅度为20分。 | 职能部门 | 直接上级和行政监督 |
文字数据出错次数 | 指向上级(同级)传递报告、请示等文字数据的出错次数 | 每发现一次扣0.5—3分,扣分幅度为10分。 | 职能部门 | 直接上级和相关部门 |
内部服务满意度 | 指部门之间、员工之间相互协调、支持服务的程度 | 每发现一次工作协调、支持不及时、推诿、拒绝,扣0.5—3分,扣分幅度为10分。 | 职能部门 | 直接上级、部门及员工的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