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绩效考核制度
为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各部门和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完成公司年度目标任务,落实风险防控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原则
(一)坚持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
(二)坚持员工绩效考核和公司年度目标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客观评价与有效改进相结合的原则。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全体员工。
三、考核内容
年度绩效考核以业绩评价为主,综合评价为辅,包括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和岗位年度绩效考核。
(一)部门年度绩效考核
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包括部门业绩评价和部门综合评价,业绩评价指标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确定,综合评价指标根据年度重点工作、纪律作风建设、民主测评等内容确定。
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其中,业绩评价占70分,综合评价占30分,另设30分加分。
(二)岗位年度绩效考核
岗位年度绩效考核包括岗位业绩评价和岗位综合评价,业绩评价指标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确定,综合评价指标根据所在部门综合评价结果、民主测评、纪律作风建设等内容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