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逐步建立公司绩效管理体系,持续不断地改进和提高公司、各系统的工作业绩,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达成和相关政策、制度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绩效考核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技术系统、生产系统、销售系统和管理系统。
第三条 考核基本原则
1、 以提高各系统绩效为导向的原则
2、 坚持重要性原则——各系统绩效考核只针对各系统关键任务设定指标,并不能涵盖所有工作。
3、 定性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4、 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相结合的原则
5、 结果导向和过程导向相结合的原则
6、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 考核的组织管理
第四条 考核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划分
(一) 考核领导小组的构成及职责
考核领导小组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工艺师、财务总监等组成,主要职责:
1、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和修正公司绩效考核政策;
2、 根据公司年度、季度以及月度经营目标和资源配置计划,审批公司 年度经营计划和绩效考核指标方案;
3、 指导绩效体系的实施,推动绩效管理体系的推广并给予有关部门足 够支持;
4、 最终考核结果的审批;
5、 对绩效考核工作定期进行评估;
6、 对绩效考核及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争议问题做最终裁决;
7、 审核并批准对绩效管理体系和指标体系的调整。
(二) 企业管理部 企业管理部是公司绩效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和执行机构,主要职能:
1、 负责组织制定各系统的绩效指标体系;
2、 负责下达各系统的考核指标,并对各部门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 全程参与目标值的商定、变更和管理;
4、 定期对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体系进行必要调整,以其能够反映企业整 体发展目标并平衡各系统绩效目标值的公平性与难易程度;
5、 收集与考核指标相关的资料信息。
(三) 财务部、人力资源部、生产部、质检部、销售部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考核数据的提供及考核工作的配合等。
第三章 考核方法
第五条 考核周期 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月度考核于次月5日前完成上月的考评,季度考核于每季后5日内完成上季的考评,年度考评于次年元月25日前完成。 第六条 考核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