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范本
1、总则
1.1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减少费用开支,本着节约原则,对公司相关人员报销差旅费的标准、审批手续、费用定额进行规范,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差旅费的报销管理。
2、费用的控制
2.1员工出差应事前填写出差申请报告,详细填列出差地点、预计时间、出差目的及预计差旅费用,经直级上级审核签字,作为事后报销费用的依据之一(粘在报销单后)。
2.2出差回来后,应填写出差反馈报告,填写此次出差的过程及结果,作为出差费用报销的依据之一(粘在报销单后)。
2.3报销费用应在一周内完成,逾期财务科不再受理,因此造成损失由个人负担。
三、报销标准
3.1交通费报销标准
3.1.1出差人员无特殊原因一律不得乘坐软卧或飞机,特殊情况须经总经理批准。
3.1.2对因公出差公司不派交通工具的,可按出差路线选择乘坐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费用按实报销。
3.1.3乘坐火车从晚八时到次日晨七时在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者连续乘车时间超过十二小时的,可购同席硬卧票;没有购买硬卧票的,可给予同席硬座票40%的补助。
3.2住宿费报销标准:
3.2.1总经理限额为200元/晚;
3.2.2副总经理限额为150元/晚;
3.2.3中层级限额为100元/晚;
3.2.4其他人员限额:标准为50元/晚,出差到农村等住宿条件相对较差的地区,按最低25元/天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
3.3伙食补帖报销标准:
3.3.1出差人员按每人每天15元计算伙食补助费。若遇客户请客的,不享受伙食补贴。
3.3.2到厂区所在地市区办事,中午无法回公司就餐的,按6元标准计算伙食补助费;到离厂区25公里以外的地区出差的,中午无法回公司就餐的,按每人每天10元标准计算伙食补助费。
3.3.3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不享受上列伙食补贴。
3.4其他交通工具如人力三轮车、的士等费用开支,不允许报销,特殊情况需要报销上列费用开支的,需总经理同意。节假日到公司加班,公司没有安排交通工具的,按规定路线凭公交车票报销。
3.5出差补助按自然日计算。中午12点(含)前离开公司所在地的,按一天计算,中午12点后离开公司所在地的,按半天计算;中午12点前(含)到公司的,按半天计算,中午12点后到公司所在地的,按一天计算。
3.6处理规定
3.6.1出差费用报销若不如实填报的,将处以所享受标准3-5倍的处罚,情况严重的,可给予辞退处理。
3.6.2出差人员未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关发票,不予报销。
3.6.3财务人员必须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要求和报销标准进行审查,若未审查而予以支付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100-500元的处罚。
4报销审批程序和权限规定
4.1生产、供应、技术、质量、销售部门差旅费用报销由分管副总经理核准,总经理审批,财务科根据制度再核准后予以支付。
4.2差旅费报销超过规定额定的,原则上超额部分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由总经理分别审批。
4.3本制度所列报销标准根据总部的调整而及时作相应的调整。
本制度由2006年3月1日开始执行
杭州之浦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06-2-19
起草:财务科 核准: 审批:
呈报:财务运行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