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薪资调整管理办法
一、目的
1、将月度调薪变更为年度调薪,对工资结构和调薪办法略作规范;
2、 希望通过本办法的实施,能够合理地控制公司工资水平增长及各部门的工资调整幅度和比例;
3、通过薪酬领导小组的建立和开展工作,能公平、公正地调整各级员工的薪酬。
4、给表现优良、长时间未有调薪的管理人员一个调整的空间。
二、执行时间
每年元月和七月
三、调薪范围
管理人员、助理、科员和技术类员工。
四、调薪原则和规定
(下属人员代打卡多少次,主管人员不给予调薪):
1、以下人员原则上不予调薪:
科员和技术类人员一年内已调薪二级以上者(含二级);主管类人员在一年内已调升一级以上者;定薪未超过六个月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工作态度较差的人员;本年度有代人打卡和委托他人打卡行为的人员;本年度迟到、早退达到五次以上者;本年度事假超过十天者;经常出现工作失误者;工作消极不服从管理者;本年度受过二次以上警告处分者;本年度受过一次记过以上处分者;
2、 以下人员建议给予优先调薪:
薪酬水平相比同等岗位、相似岗位较低的人员;工作积极性较高的人员;有较突出贡献的人员;表现优良而又长时间未有调升工资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