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珠海市社保五险一金办事指南
缴纳流程
一、社保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本人18位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2张;
停缴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
1、正常往前补缴1个月,补养老和失业险种;
2、仲裁补缴依据仲裁劳动关系认定时间补缴养老险,收取滞纳金。
所需资料:
1、正常补缴劳动用工备案劳动局前台盖章;
2、仲裁补缴需资料: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就业中心合同备案证明;工资支付清单或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公积金新增、停缴与补缴
新增
首次新增:
1、银行批量开户明细表、银行批量开卡清单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清晰)。
停缴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补缴
补缴期限和险种:可跨年补缴,需公积金中心审批
补缴资料:
1、补缴申请报告(补缴原因、时间、人数、金额);
2、补缴明细表;
3、提供单位当月社保在职人员缴费花名册(盖社保中心业务章);
4、提供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决议
报销流程
一、养老待遇申请流程
申领报销条件
1、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申领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60;女职工50;女干部55)
3、办理了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手续。参保人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不享受养老金待遇。
申领报销时限
1、时限:退休批准后的第二个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2、周期:提交全资料后,正常一个月左右。
所需资料
1、《珠海市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一份;
2、身份证和户口本,本人建设银行存折原件;
3、除本市户籍且居住本市户籍外,需每年进行一次享受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4、1998年1月1日后户籍迁入我市一次性缴交15年的,须提供原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未参加各项社会养老保险或未定期领取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含机关事业单位的养老金)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