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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

文轩文档网 发表于2021-12-03 08:22:45 本文已影响

  关于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监督,促进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制度办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下面是工作范文网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制度,欢迎大家阅读。
 

  为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教育和监督,促进党员干部职工廉洁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制度办法,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约谈,是指通过约见谈话的形式,了解沟通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及时提醒警示,教育、帮助和提醒约谈对象端正思想认识、认真整改问题,切实做到廉政勤政。

  第二条 约谈必须坚持实事求是、教育在先、注重预防、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纪律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约谈对象为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第四条 约谈方式

  (一)工作约谈。约谈人根据工作需要,了解约谈对象个人思想、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了解约谈对象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改进作风等有关规定情况;听取约谈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提醒约谈。针对约谈对象本人或所在科室,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约谈人应及时与约谈对象进行提醒约谈,要求约谈对象针对存在问题作出说明并提出防范对策和措施。

  (三)诫勉约谈。针对群众信访举报、案件检查、监督检查、明查暗访等反映出约谈对象自身和本科室、本单位存在的一般性违纪违规问题,约谈人及时与约谈对象进行诫勉约谈,指出错误性质,提出针对性意见,要求认真整改。

  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及时启动提醒约谈和诫勉约谈: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局党组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的。

  (二)政治态度不端正,有错误言行,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本科室、本单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对局党组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好的。

  (五)局党组检查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约谈的。

  (六)党员干部职工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

  (七)对本科室、本单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八)对本科室、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不认真受理办理,问题解决不到位,或者瞒报、谎报、迟报重大、紧急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九)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有关组织重视并加以整改的。

  第六条 约谈程序

  1.确定约谈对象后,由局主要领导或纪委书记对约谈对象进行约谈。

  2.约谈时,填写约谈记录表。约谈后,约谈人、约谈对象需在约谈记录表上签字。

  3.约谈对象整改情况要存入个人廉政档案,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第七条 约谈要求

  1.约谈时谈话人不得少于两人,并做好谈话记录。

  2.谈话要注意方式方法,尊重、维护约谈对象的合法权益。

  3.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约谈对象透露投诉举报人的基本情况及反映材料等具体信息,注意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4.接受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约谈的对象,要如实回答问题,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不得对反映问题的人进行追查,更不得打击报复。对违反者,应当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5.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约谈的,予以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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