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储备、土地登记问题国土局三大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川国土资办函﹝2018﹞137号文件要求,结合县实际,专门成立了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就围绕“三大检查”重点内容逐项自查,并及时与相关部门实地走访和调查后,全县不存在文件要求检查的相关问题。现将自查报告如下:
一、土地储备方面
1、是否存在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国有企业问题。按照文件要求,专门召开了局班子会议,针对土地储备作为资产注入国有企业这一问题,通过金融机构(农行、信用联社)和国有企业(国资公司)等部门自身自查,不存在将储备土地作为资产注入国有企业问题。
2、是否存在挪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问题:我县不存在挪用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
二、土地登记方面
1、是否存在重复登记并办理抵押登记问题:我县不存在重复登记并办理抵押登记问题。
2、是否存在变更土地性质登记问题:经局班子会议自查,我县不存在变更土地性质登记问题。
3、是否存在公益设施用地抵押登记问题:经不动产登记中心、金融机构(农行、信用联社)和国有企业(国资公司)等部门自身自查无任何公益设施用地抵押登记情况。
4、是否存在未缴清出让价款的土地抵押登记问题:不存在未缴清出让价款的土地抵押登记问题。
5、是否存在储备土地抵押登记行为:我县所有土地储备宗地未办理任何不动产证书或证明,不存在储备土地抵押登记行为。
6、是否存在其他违规办理以地融资抵押登记的情况:不存在其他违规办理以地融资抵押登记的情况。
三、其他方面
1、是否存在土地征收补偿不到位问题:我县经过土地储备中心征收的所有征地补偿费用按标准和要求一次性将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费兑现给被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不存在土地征收补偿不到位问题。
2、是否存在土地开发费用未结清问题:我县不存在土地开发费用未结清问题。
3、是否存在虚假招拍挂问题:我县不存在虚假招拍挂问题。
4、是否存在预期收入偿债问题:截止2018年7月3日我县不存在预期收入偿债问题。
5、是否存在土地指标收入债券化问题:经相关部门联合自查,我县不存在土地指标收入债券化问题。
6、是否存在擅自扩大作价出资(入股)有偿使用方式适用范围问题:截止2018年7月3日我县不存在擅自扩大作价出资(入股)有偿使用方式适用范围问题。